辦證須知
辦證天數:約 6 個工作天(代辦約加4個工作天)辦證費用:TWD 600入境可停留天數:由移民官決定效期及入境次數:五年,多次
備註: 為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需要辦理天數為辦證天數加上代辦工作天,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如遇特殊原因,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
所需資料:
★申請者非台灣出生(外國出生者),送件請加附以下資料◎大陸出生者-首辦台胞者如未曾在大陸設籍過,請附上「大陸出生聲明書」如曾設籍於大陸之申請者需附上大陸戶政單位核發的「大陸戶口註銷證明影本」+「大陸出生聲明書」+「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換發台胞者台胞申請表格勾選「換領」可先送件,經主管機關審核未查到除籍資料,需補「大陸戶口註銷證明影本」,工作天重算※大陸戶口註銷證明為大陸戶政單位核發,需有大陸戶政單位圓章(公安局的戶口專用章)-如為1949年之前出生者,依照台灣出生資料送件-經主管機關審核通知補件者,補件後工作天重算;如無法補件,無法核發台胞其辦證費用不退-若無法親赴辦理除籍證明,可以請內地親人洽詢協助◎香港、澳門出生者-如持有未註銷之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者,須於辦理台胞證時一起辦理註銷回鄉證-曾有或現有回鄉證,須繳回「回鄉證正本」(無論回鄉證是否有效)辦理註銷,並附上「回鄉證聲明書」說明註銷回鄉證及聲明五年內不再申領-若回鄉證正本遺失,需附上報案單(遺失物品須註明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註銷回鄉證工作天會依簽證處審核時間,可能造成工作天增加;須需另加付處理費用,已註銷之回鄉證不會退回-若送件後被查出曾有或現有回鄉證,原申請案件需先撤件(撤件需收撤件費用300元),待備齊完整資料重新申請台胞證◎不是台灣、中國、香港、澳門出生者(出生地非中台港澳者)-「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不接收電子戶謄,如戶籍謄本未記載設籍事宜,請跟戶政單位申請有設籍資料的原始手寫戶口影本-「入境台灣證明文件」須附上初設戶籍(登記居民身分證)之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如入境許可證、定居證、有台灣入境章之護照)或退籍證明(如歸化國籍許可證書)入境台灣證明文件可以至戶政單位調取初設戶籍之辦理資料影本-「外國出生聲明書」請依戶籍謄本上敘述填寫申請者於何時(年月日)持何種證件(註明證號)入台及入境台灣初設(戶)籍的日期(年月日)提供初設戶籍之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若無法提供初設戶籍之入境台灣證明文件正本,需於聲明書詳述原因並聲明申請者目前在台灣,以台灣居民身分向貴單位申辦台胞證,須申請者簽名壓日期-申請者如為新疆、蒙古、西藏出生除以上資料,須另外加附上大陸戶政單位核發的「大陸戶口註銷證明」+「大陸出生聲明書」,送件後經主管機關審核確認是否補件及工作天不定※「大陸出生聲明書」、「大陸戶口註銷證明」、「回鄉證聲明書」、「外國出生聲明書」★台胞注意事項:申請者須在台灣才能送件,若違犯者,將不退回證件、申請表、資料、費用並且列入黑名單1.如有改名或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附上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正本2.申請換新台胞證,有效期的舊台胞證需附上影本(需正反面以相同方向影印於同一頁A4白紙),如持有2年以上未過期之台胞證須附上『換卡說明書』,抬頭請直接用說明書或聲明書,請勿添加任何其他字眼;內容說明須重新辦證的原因並簽名註明日期3.身份特殊者(含記者、公務員等)台胞表格需詳細填寫服務單位、部門、職稱,若表格未誠實填寫,送件後被查出,屆時將被要求補上相關證件,且審核工作天延長。另外,有可能會要求補詳細行程、報告書及在職證明(公務員須附上在職證明),如已離職附上離職證明與現職單位。如有隨身攜帶攝影器材需於入境時申報4.如送件之後查出還有效之證或已在申請中,撤件需收撤件費用300元5.如果申請者是雙重國籍,有可能須補其他資料,若被退件不退費6.如人在大陸因證件逾期不可將台胞證寄回台灣辦理新證7.工作日不含大陸及台灣之假日,以及星期六、日都不算工作日8.送件後不得改趕急件,也不得臨時撤件9.簽證不核發,簽證費不退10.送件後有可能會被抽查,被要求補證件,或補曾辦理台胞的辦證經過說明書,或被要求面談,補件面談後審件工作天不一定11.如果因為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產生的退件,或台胞新辦表格未依規範填寫資料或者所附資料未依規定黏貼完整,導致中旅電腦掃描無法判別,中旅會依規定補件或者退件,屆時工作天需重新計算12.如出生地非台灣及大陸,恐將二審,工作天延長,並有可能被要求補件,甚至不核發台胞證13.現行新版卡式台胞證只能用護照外文姓名做申辦,無法用外文別名作申請14.台胞證簡體字更新: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管理局會時更新中文(簡體)字庫,造成新、舊台胞證字樣不同的情況,-若有在大陸銀行開戶或持有房地產,新台胞證須沿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請於送件同時附上需沿用之舊證影本備查並註明『沿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實際核發需依主管機關審核-若舊證遺失,可附上「台胞確認中文名字字形說明書」說明願意按簽發機關的字體辦理台胞證-若新台胞證已換領並更新簡體字樣,要換回原使用的舊證字樣時,需重新付費辦理換領-如發生新台胞證跟舊台胞證中文姓名簡體字不同,可另外辦理『台胞證明文件』以證明新證為舊證換發-請留意,因簡體字的字庫系統是統一更新,沿用舊字無法保證於大陸地區訂購船票、車票時無虞15.送件後,如主管機關需確認申請照片是否為申請者本人時,請附上「台胞確認相片聲明書」正本及照片影本以資證明★臺灣地區公務員,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內政部)、及部份機構退離職人員,需經審查會審查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請自行確認任職機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