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證須知
辦證天數:約 2 個工作天(代辦約加6個工作天)辦證費用:TWD 500入境可停留天數:由移民官決定
備註: 為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需要辦理天數為辦證天數加上代辦工作天,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如遇特殊原因,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
所需資料:
★如需申請加附,請於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格之第2欄勾選申請附件具起訖地之「入出境紀錄」。★國人申請1983年以前之入出國日期紀錄需7個工作天;外國人申請1991年以前之紀錄需10個工作天。★外國人可持外國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可辦理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無法申請入出境紀錄。請注意中國籍(中港澳),只能持台灣居留證正本辦理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國人或外來人口如具備有效自然人憑證,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進行線上申辦,並得自行列印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使用。請參考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網站請注意: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為僅列載入出台灣的日期,沒有前往地區,無法證明曾經去過哪些地區。